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知识 --> 民族 --> 河西大族折氏
河西大族折氏来源:本站论坛 作者:本站版主郭嘉整理 时间: [2006年9月18日]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
二 宋廷对折氏的政策
北宋朝廷对折氏采取许多特殊政策,它可以归纳为优厚与控制两个方面,优厚政策主要有下列4条:
1承袭后唐以来的政策,允许折氏世袭知府州之职,通常情况下是终身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有病不能胜任时,则提前换人,如折御勋病,即以其弟承袭。折克柔患眼病,让位于其弟克行。折氏在府州可以“用其部曲,食其租入”《折继闵神道碑》。。
2宋承后汉、后周制,在府州设永安军节度使,提高其地位,但并非刚任知州即赏此头衔,而须论功加封。如折御勋,乾德二年(964年)知府州,至开宝二年(969年)始擢永安军节度观察留后。折御卿,开宝九年(976年)知府州,至淳化五年(994年)擢永安军节度使。此后不再使用这一头衔,改用级别稍低的其他官职,如折惟昌为兴州刺史,继宣为恩州刺史,继闵为果州团练使,继祖为康州刺史、麟州防御使,惟忠为简州团练使,克行为秦州刺史,可求为康州刺史,可大为荣州团练使。
3折氏权限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至整个麟府路,此路是从属于河东路的二级路,含麟、府、丰三州,丰州知州系藏才族王氏世袭,所管地域人口远不及府州。当丰州需要遴选继承人时,朝廷曾诏令折继忠等考察,折氏则压抑蕃官,要改立自己中意之人,以至引起王氏不满,向朝廷告状。《宋会要》方域二一之一二。麟州也是党项、汉人杂居之地,但知州并不世袭。三州中核心是府州,折氏常兼管麟府路之事,折御卿充麟州兵马都总管、夏银府绥都巡检使,折继闵兼任麟府路驻泊兵马钤辖,折克行兼麟府都巡检使,克禧麟州兵马都监,可求兼麟府州管界都巡检使,兼河东第十二将,同管勾麟府路军马公事,《折继闵神道碑》、《折克行神道碑》、《折惟忠妾李夫人墓志》。可求曾统率麟府兵2万援救太原,后以三州降金,也与其掌管三州之军事有关。
4朝廷还给予其他优厚待遇,如允许知州及其夫人入朝,并给予赏赐,如折德裔、御勋、惟正、惟忠妻刘氏等。政和五年(1115年)折可大曾奏:“臣家亦尝贡方物,或遣母妻入觐,盖祖宗眷遇特厚。”《宋会要》方域二一之八。景年间,刘氏与子继闵入朝,仁宗“慰劳甚至”,即封继闵为右侍禁。折氏家族往往很年轻就授予官职,如折继闵7岁即“以父任为三班奉职”《折继闵神道碑》。。折氏除世袭府州外,还出任麟府路其他官职,如折继长任百胜寨主,可褒为麟州通津堡兵马都监。更有人出任麟府路以外官职,如折可致为环庆路准备将领,可久为河北第十一将,可与为河东路第一将部将,可规为真定府元氏县尉,可通知岢岚军,彦野为秦凤路第一副将。《折惟忠妾李夫人墓志》、《折渭州墓志铭》。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6《条列文武官材能札子》。
宋朝廷为何对折氏采取上述优惠政策?这是因为麟府路地处辽、宋、夏交界处,而府州又是该路的核心,宋如丧失此路,河东就会受到直接威胁,太原如有变故,势必影响宋朝的统治。麟府路又是蕃汉杂居区,党项人居多,如宋方派汉人统治,一旦处理不好民族关系,党项可能投奔西夏,麟府路就会落入夏人之手。最好的办法是用党项人去统治,而折氏是最佳代表,它有相当强大的实力,足以统治该地区。又由于它与辽、夏为世仇,绝无叛降之可能。宋廷既然要依靠折氏,自然要给予优惠政策,使之能为宋效忠出力。
宋廷政策还有另一方面,即加以控制,不让他成为新的藩镇,具体措施有:
1宋廷掌握知州的任免权,对不称职者可以撤换,如折继宣“虐用威刑”,“人用流移”,《宋大诏令集》卷188《府州敕榜》。宋廷即将他撤换。对作战失利者降职,如折继闵庆历元年十月之战失利,免去宫苑使之官。
2宋在麟府路屯驻禁军,起初为2000人,庆历四年增加到1万多人,《长编》卷152,庆历四年十月壬子。其任务既为御敌,而更重要的是“疑其强盛,别置兵马一司,以视其举动”《宋会要》方域二一之五。。此司全称管勾麟府路军马司,其领导职务一般不授予折氏,仅北宋末国家大乱时授予折可求例外。任此职者有大中祥符时的韩守英,天圣时的王应昌,庆历年的康德舆、张亢、王凯,嘉年的郭恩、贾逵,元丰年的高遵一、王中正、张世矩、邢佐臣,元年的张之谏、赵宗本,绍圣年的张世永。《长编》卷52,咸平五年六月癸酉,《长编》卷78,大中祥符五年六月戊申;《宋会要》方域二一之五;《长编》卷133,庆历元年九月庚戌、癸酉,卷138,庆历二年十月壬寅,卷185,嘉二年五月庚辰;《宋会要》兵二七之四二;《长编》卷290,元丰元年六月戊辰,卷314,元丰四年七月癸丑;《宋会要》职官六六之一八;《长编》卷356,元丰八年五月甲午,卷379,元元年六月甲午,卷408,元三年正月己卯,卷437,元五年正月己丑,卷485,绍圣四年四月丙戌。他们多以并代路钤辖兼摄,归知并州的河东路经略使领导,其实权大于知州,如庆历元年,知府州折继闵得知西夏将来进攻的消息,即告康德舆,康不信,到夏人来攻时,赶紧关闭城门,致使城郊蕃汉人全被夏人掳杀,折也无可奈何。《长编》卷133,庆历元年九月癸酉。
3宋对府州,与其他州一样,设置通判一职,以牵制知州,此职一般不由折氏充任,如庆历元年府州通判为张旨。《长编》卷133,庆历元年九月壬申。负责办案的府州录事参军也由审官院铨司选任。还有其他一些官员也非折氏担任,如府州军事判官杜陟、府州签署判官公事史谭、府州录事参军赵安易等。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集》卷75《府州军事判官杜君墓志铭》,《欧阳文忠公文集》卷116《条列文武官材能札子》,《宋史》卷256《赵安易传》。
4皇元年(1049年),宋在麟府路设走马承受,为皇帝侦伺当地情况,及时上报,孙逢吉:《职官分纪》卷35;《长编》卷166,皇元年五月庚申。任此职者嘉年黄道元、熙宁年全惟几,《长编》卷185,嘉二年五月庚辰;《宋会要》兵四之六,兵二八之二二。元丰年陆中、《宋会要》兵二八之二二。《长编》卷304,元丰三年五月丁丑作“陵中”,按《长编》卷311,有环庆路走马承受“陆中”,当为同一人,“陵”应为“陆”字之误。贾宗元,政和年杨延宗。《宋会要》礼六二之四六,职四一之一二九。
5河东路监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对府州均有监察之权,嘉五年时,监司不顾朝廷对府州的特殊政策,“一以条约绳之,尤为烦密,以致(知州折继祖)内不自安,遂欲解去”。朝廷知悉后,命知州梁适“密加抚存”,折氏才安下心来。《宋会要》方域二一之七。
宋朝采取上述措施,将府州牢牢控制在中央手中,使折氏只能忠心耿耿为朝廷效劳,不致成为难以驾驭的藩镇。
<-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知识 --> 民族 --> 河西大族折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