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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评述来源:《白话孙子兵法》 作者: 时间: [200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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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即灵活机动的思想。《孙子兵法》强调“因敌而致胜”(《虚实》),要求敌变我亦变,反对战争中呆板的作战战术,反对战争中的机械唯物论,反对固守过去的老一套的经验主义的做法。实质上,也就是奇正变化,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使敌人无法捉摸,达到胜利的目的。《孙子兵法》提出,双方作战,通常是用“正”(《形篇》)兵当敌,用“奇”(《形篇》)取胜。这种“奇正之变”(《形篇》)是“不可胜穷”(《形篇》)的。部署作战要巧设计谋,”为不可测”(《九地》),这样就可“巧能成事”(《九地》)。它说:“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虑”(《九地》)。要求战法经常变化,计谋不断更新,使敌人无法识破机关;驻军常换地方,进军多绕迂路。使敌推测不出意图。《孙子兵法》主张“践墨随敌,以决战事”(《九地》),即不可千篇一律地对待各种不同的战争情况。对不同的敌人要采取不同的对策:对贪利的敌人,则“利而诱之”(《计篇》);对骄傲的敌人,则卑词示弱,使它麻痹松懈。敌对双方兵力对比不同,作战方法也有所不同:“守则不足,攻则有余”(《形篇》),即兵力劣势,采取防御;兵力优势,采取进攻。优势的程度不同,打法也不一样:“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谋攻》。“十”和“五”是用以形容优势兵力的概况,并不是具体的规定。)它还提出对不同的战区(所谓“九地”)要采取不同的行动方针;对不同的地形(所谓“六形”)要采取不同的作战措施。对特殊情况,则要求作特殊的机断处置:“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九变》),它把作战方式因敌情而变化,比成水形因地形而变化,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虚实》)。
所谓“因敌而制胜”,就是要有一种指挥艺术来摆布敌人,把情况搞清楚——“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势篇》)。这就是说,敌人听我摆布之后,我突然发起进攻(“以卒待之”),必获全胜。
对于摆布敌人,《孙子兵法》还有精辟的论断:“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计,作之而知动静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处”(《虚实》)。策之,是说比较、判断敌我之得失。作之,是说采取一种动作,如“示形”之类,以侦知敌之动静(企图)。形之,是说采取一种佯动,以察明战场地形之险易。角之,是说用战斗侦察,以摸清敌人兵力部署、阵地弱点强点之所在。这样,就可作到:”进而不可御者,冲其虚也;退而不可追者,速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战。敌虽高垒深沟,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求也;我不欲战,画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把敌人引向他方)”(《虚实》)。
如此灵活运用,自然可以主宰战场,“故曰:胜可为也,敌虽众,可使无斗”(《虚实》)。
灵活用兵的核心问题,就是“兵不厌诈”。《孙子兵法》提出:“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计篇》)等等。所谓能与不能,用与不用,近与远,远与近,全是体现灵活的精神。如“远而示之近”的原则,是说将在远处采取行动,却在近处故意搞迷惑敌人的动作。例如,公元前205年,韩信隔黄河进攻魏王豹。韩信本意是要从远处的夏阳(今陕西韩城县南)渡河,袭击魏王豹的根据地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却故意在近处临晋怔集渡河器材以迷惑敌人。结果,敌人将主力部署在临晋一带,安邑后方空虚,夏阳方面也无戒备,被韩信渡河迂回成功。这是楚汉相争中主要战役之一。
(三)关于军队建设问题
《孙子兵法》关于军队建设问题的思想,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根据当时新的土地关系而企图革新军制的需要。它关于军队建设间题的思想主要表现在对将帅和对治军两方面的论述中,提出了不少新的主张。
《孙子兵法》关于治军的论述,概括地说,就是用文武兼施、刑赏并重的原则治理军队。《孙子兵法》在战争中“令民与上同意”(《计篇》)的要求,反映在治军中就是“上下同欲”(《谋攻》)。它说“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这“文”就是怀柔和重赏,使士卒亲附;这“武”,就是强迫和严刑,使士卒畏服。《孙子兵法》提出“视卒若爱子”(《地形》),目的是要使他们夫拼死作战;对俘虏提出“卒善而养之”(《作战》),目的是为了战胜敌人而更加壮大自己。《孙子兵法》的这些治军原则和方法,是当时社会上地主阶级同农奴、奴隶及其他贫苦劳动者的阶级关系在治军思想上的反映,这同奴隶主阶级军队中将帅对士卒极端野蛮、残酷的统治相比,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在军队内部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阶级对立的条件下,所谓“爱卒”、“善俘”,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或不可能完全做到的。
《孙子兵法》很重视和强调将帅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选拔将帅的新的标准,这从其在13篇所占的分量中便可以看出。不管是奴隶主阶级的军队,还是新兴封建主的军队,它都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负有对内镇压、对外抵御或侵略的职能。因此,从有甲骨文字记载的商朝开始,奴隶主阶级就要求时军队进行严格的训练,如“庠射一词,指的就是教习射艺。在战争中也向奴隶们公开宣告:有功者赏,畏敌、逃跑者杀。例如,商汤伐桀的鸣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北)之战,商汤在战前动员对说:“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责汝。尔无下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尚书?汤誓》)。意思是说,倘若士兵们努力作战,他就奖赏,说到做到;如果谁作战不力,他就连同其妻室儿女全都杀掉,一个也不赦免。
由此可见,我们要评价《孙子兵法》在治军问题上的建树,不能仅仅从一般意义上去考察,否则就无法分清新兴地主阶级同奴隶主阶级在军队建设上的根本区别所在。
自商周以来,军队控制在王室和诸侯国君手里,军队的基干都是其宗族或家族的成员。到了春秋时代,随着奴隶主贵族的没落,各国开始实行官吏的任免制度,逐渐废弃世卿世禄制度。其中官吏的一个来源便是立有军功的庶人工商。这就突破了少数奴隶主员族垄断官职的现象:
《孙子兵法》论述的建军思想正是适应这一历史趋势的,为了使新兴地主阶级在军队中形成自己的军官队伍。它最重要的武器就是选拔将帅的五条标准——“智信仁勇严”(《计篇》)。孙子把具备五个条件的将官看作是决定战争胜败的“五事”之一,把“将孰有能”(《计篇》)列入”七计”之中。迹五条标准是同世卿世禄、论资排辈的奴隶主阶级的选将标准针锋相对的。对于废除在军队中的奴隶制等级制度,促进封建官僚制度的形成是有着积极作用的。这五条标准是孙武关于治军问题的着眼点。《孙子兵法》中有关教育训练赏罚等各方面的论述,都是这五条标准的进一步发挥和解说。
《孙子兵法》对春秋末至战国初新兴的专职的将领提出许多要求,主要是:要“知彼知己”、”知天知地”(《地形》),了解各方面的情况;要有“知诸侯之谋”(《九地》)的政治头脑;要有勇有谋,要有能“示形”、“任势”(《势篇》)、“料敌制胜”(《地形》)、“通于九变”(《九变》)的指挥才能;要有“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九地》)的决断能力;要有“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地形》)的负责精神;对士卒管教要严格,赏罚要严明,要能“令素行以教其民”(《行军》),要能“与众相得”(《行军》),使士卒“亲附”等等。《孙子兵法》认为,只有这样的将帅,才是“国之辅也”(《谋攻》)、“国之宝也”(《地形》)。当然《孙子兵法》这里说的“智、信、仁、勇、严”,也是新兴地主阶级选将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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